(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发布。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媒体和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及时了解真实情况。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规。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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