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3)。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22 年 12
月 13 日 , 公 司 完 成 该 次 回 购 方 案 , 共 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3.53 元/股,回购均价 3.99 元/股,支付
总金额 99,999,682.73 元(含交易费用)
。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议 案 》。 公 司 将 对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25,074,866 股。公司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将已回购股份用
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
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寄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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