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出让事项签署意向书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
直接及通过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投资公司”)间
接持有的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食品”)100%股权,
以及通过餐饮投资公司间接持有的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箸
餐饮”)100%的股权出让予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城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系公司与锦江城服就标的公司股份转让和收购
的意愿初步商洽的结果,尚需在审计、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洽谈,并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因此,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所涉及的审计、评估(估值)等事项完成并协
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与交易
对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直接及通过餐饮投资公司间接
持有的锦江食品 100%股权,以及通过餐饮投资公司间接持有的锦箸餐饮 100%的
股权出让予锦江城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晓强
先生、许铭先生和周维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锦江城服,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 100%持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第 6.3.3 之(二)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锦江城服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702284D
成立时间:1993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889 号 218 室
法定代表人:金晶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设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
管理;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
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锦江城服资产总
额 286,715.44 万元,所有者权益 183,147.91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256.50
万元,利润总额 82,256.50 万元,净利润 7,434.16 万元。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锦江食品及锦箸餐饮。
(一)锦江食品
锦江食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4687696Q
成立时间:1997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36 号 204C 室
法定代表人:钱继龙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商业、饮食、服务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82%,本公司持股 18%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锦江食品资产总
额 8,653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53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020 万元,利
润总额 157 万元,净利润 117 万元。
(二)锦箸餐饮
锦箸餐饮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60938260X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25 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588 号 2 幢 2 层 251 室
法定代表人:孔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会务服务,以下限分支
机构经营: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锦箸餐饮总额 398
万元,所有者权益-1,613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11 万元,利润总额-17
万元,净利润-17 万元。
四、定价依据
《收购意向书》系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不涉及具体价款。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具体金额以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为准。
五、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况
司及餐饮投资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二)工作安排
情况各自聘请所需中介机构按照意向书第一条所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
评估等工作。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就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互相配合,以期尽早达成
正式协议。
(三)生效与终止
终止本意向书之日;(2)双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协议以替
代本意向书之日。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新增关联
交易、不会使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
司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客观公允的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出让事
项签署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强先生、许铭先生和周维女士回
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审
查,并一致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契合
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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