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井食品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2024年12月20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上述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包括: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第三十条,增加了关于遗失股票补发的规定;第五十九条,明确了股东可以委任一人或数人作为代理人出席和表决;第六十条,认可结算所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人士担任代理人或代表;第六十三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备置时间和地点要求;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必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特此公告。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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